CRA有咩改變:加拿大國際企業2026年合規清單
數碼郵件成為預設、轉讓定價規則重寫、Regulation 105寬免延長,以及新審計權力。了解喺加拿大營運嘅外資企業年結前要核實啲乜。

過去十八個月,加拿大稅務行政方面異常繁忙,而大部分變動都正正落喺外資企業身上。轉讓定價規則經已重寫。CRA通訊預設改用數碼方式。審計權力亦正擴大。呢啲改變嘅公布方式,都未必能夠可靠咁傳達俾身處新加坡、法蘭克福或者聖保羅嘅財務團隊。
以下係實際上已經有咩改變、即將有咩改變,以及下一個申報週期之前,你要喺自己嘅檔案核實啲乜。
1. CRA郵件而家已經數碼化,而你會被視為已經收到
呢項改變不動聲色咁造成最多損害,而佢屬於行政改動,唔係立法改動。
由新登記企業嘅2025年5月12日,以及現有企業嘅2025年6月16日起,CRA大部分商業通訊都會透過My Business Account發送,而唔係郵寄。評稅通知書、覆核信、審計查詢同薪金合規通知,而家都會出現喺網上平台。
後果涉及法律,而唔只係行政安排。通知一經上載到My Business Account,就會喺上載當日被視為已經收到,無論有冇人打開過。反對同上訴期限會由嗰日開始計。
對國際企業嚟講,出錯方式顯而易見:加拿大檔案冇任何人有平台存取權、從來冇設定電郵通知地址、總公司財務團隊從未登入,而一封要求30日內回覆嘅覆核信就咁未讀已經過期。
要檢查嘅事項:
- 你嘅企業有冇登記My Business Account,並提供現時有效嘅通知電郵地址?
- 你嘅加拿大會計師同總公司財務總監係咪都有有效授權?
- 如果你需要紙本郵件,有簽署權嘅人士有冇提交Form RC681?表格必須至少提前30日提交,只涵蓋表格列明嘅賬戶,而且兩年後失效。
如果非居民企業冇加拿大居民東主或董事,亦冇授權代表,預設安排仍然係紙本郵件。不過,未逐個賬戶確認之前,你唔應該依賴呢個狀態。
2. 轉讓定價規則經已重寫,而且時限大幅縮短
Bill C-15喺2026年3月26日獲得御准,係加拿大超過二十年以嚟最重大嘅轉讓定價改動。新規則適用於2025年11月4日之後開始嘅課稅年度。
實際操作上有三點最重要:
測試方式改變咗。 加拿大而家採用同OECD一致嘅兩步分析:首先識別交易嘅實際條件,包括合約條款、功能概況、風險控制同商業策略,然後同獨立交易各方會同意嘅條件作比較。實質重於法律形式而家已經明文寫入法例,而CRA嘅調整權力係擴大咗,唔係收窄咗。
期限改變咗。 CRA提出書面要求之後,轉讓定價文件必須喺30日內提供,由原本三個月縮短。90日或許足夠事後整理一份研究報告,但30日並不足夠。文件而家必須喺收到要求之前已經備妥。
罰款門檻改變咗。 如果調整額超過**$10 million或總收入10%,以較低者為準**,就會觸發轉讓定價罰款;原本門檻係$5 million。
如果你嘅加拿大實體向母公司支付管理費、特許權使用費、成本加成服務費或者公司間利息,呢一項就係成份清單入面最重要嘅事項。
3. 較小額公司間交易嘅簡化文件制度
財政部喺2026年7月23日發布規例草案,根據第247(4.1)款設立簡化文件制度,適用於2025年12月31日之後開始嘅課稅年度。呢套制度正正係針對中型市場附屬公司。
喺以下情況,你可能符合資格:
- 加拿大集團合計收入為**$25 million或以下**(不包括無形資產轉讓同特許權使用費);或者
- 每年有形資產銷售或採購額為**$5 million或以下**;或者
- 集團內服務,包括管理費同後勤支援,每年成本為**$2 million或以下**;或者
- 公司間貸款嘅總利息每年為**$1 million或以下**。
選擇必須喺文件到期日前作出,而CRA提出要求後,相關資料仍然要喺30日內提交。亦要留意當中限制:制度只係減少周邊內容,唔會簡化獨立交易分析本身;制度設有範圍廣泛嘅反避稅規則,亦唔會令你免受罰款。
4. Regulation 105寬免延長至2027年3月31日
基本規則冇變:加拿大付款人向非居民支付喺加拿大提供服務嘅費用時,必須**預扣15%**並繳交,無論該非居民最終係咪需要繳交加拿大稅項。
有變嘅係針對分包安排中支付俾非居民嘅報銷款項嘅行政寬免。CRA再次延長寬免;直至2027年3月31日,納稅人都唔需要就呢啲款項繳交預扣稅、利息或者罰款。
要注意兩點。第一,呢項寬免只適用於特定事實情況,唔係Regulation 105嘅一般豁免。第二,寬免會喺已知日期結束,所以而家簽訂嘅合約同付款流程,應該已經考慮到嗰日之後要預扣款項。Bill C-15亦賦予CRA法定權力,為合資格非居民豁免Regulation 105預扣要求;呢個確實係一項改善,但仍然需要提出申請。
5. 擴大審計權力已經接近落實
擬議法例會賦予CRA發出不合規通知(Notice of Non-Compliance)嘅權力,可以毋須向Federal Court申請而以行政方式發出。罰款係每日$50,最高$25,000;而通知未解除期間,正常重新評稅時效會暫停計算。配套權力亦會容許CRA喺審計期間強制相關人士宣誓後口頭作答。
呢啲措施尚未成為法例,但已經連續兩個預算週期向前推進。無論實施時間係幾時,實際準備都一樣:清楚知道記錄存放喺邊、確保公司間協議已簽署並保持最新,以及有能力喺幾日而唔係幾個月內回應資料要求。外國資料要求本身已經係最難準時滿足嘅類別,因為文件通常存放喺加拿大境外。
6. 已經設有罰則嘅申報操作
- 資料申報表: 同一類型超過5張資料單就必須以電子方式提交。超過門檻仍然用紙本申報,每種資料單類型嘅罰款由**$125至$2,500**不等,而且每種類型分開計算。
- XML驗證喺2025年10月20日收緊。可選欄位留空而家會令提交被拒,而2025年或之前嘅Web Forms申報內容唔應該重用。
- 幾乎所有登記人都必須以電子方式申報GST/HST。
- 跨境集團容易錯過嘅期限: T4同T5要喺2月底前提交、NR4要喺3月31日前提交、T106同T1135要喺年結後六個月內提交、T1134要喺年結後十個月內提交;EIFEL透過Schedule 130申報;資產達$50 million而有不確定稅務處理時要提交RC3133;超過EUR 750 million門檻嘅集團要提交國別報告同全球最低稅申報。
7. 稅率同邊境保證金
聯邦一般公司稅率維持15%,安大略省一般稅率係11.5%。安大略省小企業稅率由3.2%降至2.2%,2026年7月1日起生效;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嘅稅率由2.5%降至2%,追溯至2026年1月1日生效,之後亦已安排進一步下調。
邊境方面,使用CARM嘅進口商應該留意,Release Prior to Payment保證金按過去12個月關稅及稅款最高月份嘅50%計算,每個RM賬戶最低為$5,000,最高為**$10,000,000**。CBSA每年喺10月20日重新評估,而保證金要求增加嘅進口商必須喺1月15日之前補交額外保證金,否則會失去先放行後付款嘅資格。
下一個申報週期之前要做啲乜
- 確認每個CRA計劃賬戶嘅平台存取權、通知電郵同代表授權。
- 盤點每一項公司間交易,並按簡化制度門檻作測試。
- 更新轉讓定價文件,並假設你只有30日,而唔係90日。
- 就所有延續至2027年3月之後嘅非居民服務合約,識別Regulation 105風險。
- 以跨境申報表,而唔只係T2為核心,重新編排申報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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